三元论命--告诉你什么是命学

来源:网络

状态:已完结

作者:山高知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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矛盾对立统一运动规律是自然界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固有的规律,世界本身就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。

阴和阳,既可以表示相互对立的事物,又可以用来分析一个事物内部所存在着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。一般来说,凡是剧烈运动着的、外向的、上升的、温热的、明亮的,都属于阳;相对静止着的、内守的、下降的、寒冷的、晦暗的,都属于阴。以天地而言,天气轻清为阳,地气重浊为阴;以水火而言,水性寒而润下属阴,火性热而炎上属阳。

任何事物均可以阴阳的属性来划分,但必须是针对相互关联的一对事物,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,这种划分才有实际意义。如果被分析的两个事物互不关联,或不是统一体的两个对立方面,就不能用阴阳来区分其相对属性及其相互关系。

事物的阴阳属性,并不是绝对的,而是相对的。这种相对性,一方面表现为在一定的条件下,阴和阳之间可以发生相互转化,即阴可以转化为阳,阳也可以转化为阴。另一方面,体现于事物的无限可分性。

阴阳学说的基本原则包括阴阳对立、阴阳互根、阴阳消长和阴阳转化四个方面。

五行学说

五行是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种物质的运动。中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认识到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是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物质,并由此引伸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由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这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生成的。这五种物质之间,存在着既相互滋生又相互制约的关系,在不断的相生相克运动中维持着动态的平衡。这就是五行学说的基本涵义。

根据五行学说,“木曰曲直”,凡是具有生长、升发、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,均归属于木;“火曰炎上”,凡具有温热、升腾作用的事物,均归属于火;“土爰稼穑”,凡具有生化、承载、受纳作用的事物,均归属于土;“金曰从革”,凡具有清洁、肃降、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则归属于金;“水曰润下”,凡具有寒凉、滋润、向下运动的事物则归属于水。

五行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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