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白公子,水,这里有水。”陈亦如喝足之后抬起头对我欢呼道。从早上去太升南路买手机到现在就喝了一杯当作早餐的牛奶。
走了整整五百年,还真口渴了,我走过用手捧着喝了两口,有股甘甜甘甜的味道,清凉清凉的。喝完之后陈亦如用水洗了脸,天色已近暗得不能行走了,没办法,只能找些野草和干柴来生火。
“白公子,天黑了,怎么办,我们要在这漆黑的荒郊过夜。”
“没办法,只能找点柴火,点着,不然半夜被狼吃了也不知道。”电视中这样的镜头看多了。
“可是没火怎么办。”
“这个你不用担心,我有办法。”我说回答。
这还能难倒我这种烟鬼不成。柴禾找好以后,我掏出打火机,迷人的火光点燃了身边的杂草,我掏出一支中华烟,好不容易大方一回,干脆就花个痛快,反正钱也不是我造的。忽明忽暗的香烟在这漆黑的夜里格外显眼。
看着手中慢慢燃烧的香烟,不禁想到了初恋周琴,准确地说周琴是爱我的,并且爱得疯狂,手里现在这个打火机就是周琴送我的,手上戴着的手表也是周琴送的。作为初恋,除了洗澡,打火机和手表都戴在身上算是纪念。
我不喜欢周琴抽烟、喝酒,像男人一样的性格,我宁愿看到周琴身上多一点女人温柔的气息。放弃周琴后我就后悔了,现在身边的彭晓云不是照样喝酒,抽烟吗?并且开口就谈钱,仿佛她的世界里只有金钱,只有物质世界,可我还要处处迁就她,也许这样就叫做犯贱。
“白公子,你……你,你用什么点的柴禾。”陈亦如惊讶地说。
“这个,神奇的东西。”我玩弄着手里的打火机,她当然不知道打火机是什么东西,现代社会里一个司空见惯、随意可得的物品到了放到几百年前也是一件无比神奇的东西。
“白公子,你的穿着好奇怪。”
“我也这样认为。”我拿出手机,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,再强大的手机也毫无用处。
“陈姑娘你一个人又是怎么在这地方过夜的